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第五章 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和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道路停车泊位实行收费使用和免费使用两种方式。道路停车泊位实行收费使用的,应当在明显位置设立收费停放标志牌,标明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停车费价格,并根据需要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或者自动收费装置。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