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考评连续两年不合格的,由原许可单位吊销其从业资格证。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