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四章 服务与监督第三十五条有效车辆无营运权证从事出租汽车服务且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扣押其车辆,并出具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暂扣凭证。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