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二章 节能管理第九条已修改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建立议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组织推动本地区节能工作,研究解决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