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对保障妇女权益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