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有效
本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二条
回到全文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