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村绿化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绿化建设未经过绿化设计审查或者未按照绿化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对绿化建设单位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