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第九条已修改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造林绿化规划,按照立足本地、适地适树、超前准备、保证质量的原则,建立林木种苗生产基地。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