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已修改具备经营商品林木种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林木种苗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取得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并凭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