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所有风景名胜区都要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规模较大的风景名胜区,根据需要可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管理委员会),实行统一管理。任何部门不得各自为政,各行其是。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