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风景名胜保护管理暂行条例/第四章 管理第十五条有效所有风景名胜区都要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规模较大的风景名胜区,根据需要可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管理委员会),实行统一管理。任何部门不得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