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废止

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本规定的实施工作,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或者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对举报人应予保密,并可给予奖励。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