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四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猪屠宰工作的领导,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协调解决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