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已修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生猪屠宰点不得拒绝代宰经检疫合格的生猪。代宰服务费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收费标准应当张贴明示。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