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禁毒条例第十四条已修改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送强制戒毒所予以强制戒除。强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强制戒毒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劳动教养人员强制戒毒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