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水资源保护第三十七条未知(-1)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运载油类、粪便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通过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通过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确需通过的,应当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报公安部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通知水源保护区管理机构。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