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未知(-1)为了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维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