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体育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已废止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捐资建设体育设施。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应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职工体育活动。学校体育场所在法定休息日和寒暑假期间也应有组织地对学生开放。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