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消防条例/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第十四条已修改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具体规定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0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