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高速公路上检修车辆未对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采取保护措施的,由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