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四条有效工会应当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