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二十九条有效根据政府委托,工会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提取劳动竞赛奖励经费,以用于工会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