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