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第五章 预算决算的监督第五十八条已废止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违反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本条例规定编制、报送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和部门预算、决算以及进行预算调整的,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