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废止

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每年审查和批准决算的同时,听取和审议同级政府关于上一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本级决算草案进行审查。

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应当向社会公开。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