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废止

县级以上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县级以上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