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各市、县、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