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第七条已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国家和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资质等级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实行年检制度。资质年检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具体实施。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6月4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