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条例第十七条已废止教育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来本辖区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投资经营者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收费标准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对待。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