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条例第十六条已废止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引进科技和管理人才,为其提供服务。人事、劳动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在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