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合理配置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民族工业,创新品牌,提升产业。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积极扶持乡镇企业、集体经济组织、联合体发展生产,保障其所有权和经营自主权。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村居民进入城镇兴办二、三产业,保护其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