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二章 查处范围第七条已废止查处范围包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条件和服务的行为;视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