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责任和义务第十三条已修改维修者应当严格执行维修技术规范。维修后的产品在保证使用期限内发生维修项目的质量问题,维修者应无偿修理;因维修过错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维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