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责任和义务第十二条已修改储运者应当严格执行产品储运的有关规定,按产品包装标明的要求作业,保持储运产品的质量,履行验货交接制度。因储运不当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储运者应当赔偿损失。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