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中等职业教育所需的经费,通过各级人民政府拨款,行业组织、企业事业组织合理负担,办学单位自筹,受教育者缴费,校办产业创收,社会捐资等多种渠道筹集。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