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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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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校长和教师
第二十五条
有效
办学单位和学校应为教师的在职学习和进修、培训提供必要条件。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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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