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医院(诊所)、屠宰场等场所产生的特种垃圾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地方法规 ·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