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已废止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的,由民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并解除该非法婚姻。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