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三章 学校保护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对归侨、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未成年子女在本省入学的,应给予照顾。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