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渔港布局规划编制渔港建设规划,按照规定程序报上一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渔港建设规划,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