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修改

进口并销售属于强制性标准管理范围的产品,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进口属于安全认证管理范围的产品, 应当通过安全认证。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