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修改

销售的商品质量应当符合所执行的标准,并标明所执行的标准的编号。产品的标签、标志、使用说明等标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