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标准化条例第十一条已修改企业应当按照产品所执行的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不得出厂和销售。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9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