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气象条例/第五章 气象灾害防御与气候资源利用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人工影响局部天气工作规划,建立相应的协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负责人工影响局部天气作业的实施和管理。军队、民航、通信、交通、公安等部门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气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进行人工增雨(雪)、防雹等作业。人工增雨(雪)和防雹等所需经费由地方人民政府或受益者提供。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9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