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第三章 经营与管理第十四条已废止鼓励和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参与各种形式的经济技术联合,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和股份制企业。鼓励和支持民营科技企业租赁、承包经营、兼并和购买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其他企业。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