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第二章 失业保险基金征缴与管理第八条有效单位必须按规定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登记,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基数。税务部门进行税务检查时,应检查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登记情况。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