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四章 客运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指导、监督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查处发生在公共汽车和场站内的各类治安案件,保障客运从业人员、乘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在交通秩序许可的条件下,交通警察应当安排公共汽车优先通行。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