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费用管理第三十四条已修改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占用单位应向该绿地管护单位缴纳绿地占用费。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