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属于违反工商行政、物价、规划国土、卫生计生、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