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擅自放行未获外运批准的遗体的,由民政部门对擅自放行的遗体存放单位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