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五章 丧葬用品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经营丧葬用品应当明码标价,由市和区民政局会同物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监督。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